长春理工大学 法学学士;
自05年起先后在苏州市吴中区西山法律服务所、苏州亚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雅致集成房屋(苏州)
有限公司、北京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法务)工作。先后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酒
店集团、金鸡湖大酒店、金鸡湖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凯宾斯基大酒店,新罗酒店、阳澄湖澜廷度
假酒店、金鸡湖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鸡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吴江恒达房产、湖东置业、华东
城建、科特幕墙、格兰克·克拉克、苏州工业园区建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美麟进出口有限公司、
苏州锦辉铜材有限公司、苏州大立昇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及项目服务。
参与了新罗酒店与梅赛德斯奔驰项目谈判、VOLVO高尔夫欧巡赛中国区公开赛的前期谈判工作;参与
起草了某国际大酒店《委托管理合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人事规章制度专项法律服务。
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伙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
2、某公司企业借款纠纷案;
3、某装饰公司工程款纠纷;
4、孙某诈骗案(检察院不予批捕);
5、周某假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