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公司法)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特邀“青年学人”。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读研期间,师从方流芳教授研习公司法。
2009—2010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法律诊所”研习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法律实务。
1、策划北京硕人海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2、赵义祥、赵雪荣与刘周宽矿权(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镇双庙村联办煤矿)转让纠纷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罗杰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行终字第291号行政判决书申请再审案;
4、凌肇法与苏州财亨利房产公司董事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有:《也谈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公司司法解散制度实证研究》、《从一则案例看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股东盈余分配权利的法律保障与救济——以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该文获2010年江苏省律师协会征文优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