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法律系毕业。
1996年至2007年,在玉溪市检察院工作,曾获云南省首届优秀公诉人辩论赛十佳辩手称号,曾多次办理十多起职务犯罪案件。
2007年自愿辞去公职,成为专职律师。
经典案例:
阿奎瓦格运输毒品4780克,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由本人辩护后,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陈某受贿80余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彭经纬诉白绍捌实用新型侵权纠纷一案,代理被告白绍捌。最后判决结果为:构成侵权,但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论著:
《诱惑侦查引发的刑法问题思考》发表于《中国律师》2008第1期;
《云南毒品案件特点与量刑反思》发表于《中国律师》2008第5期;